楊家彥/中小企業和台灣的今昔與未來(系列七):公益創投與社會影響力投資
先前專欄曾提到,兼容經濟(Inclusive Economy)追求經濟活動中全體利害關係人的利益平衡或調和,而無論社會企業或 B 型企業都是站在第一線以事業經營嘗試達成多元社會目的的主角。然而,企業發展所需的各類金融資源與非金融支援體系,卻也是不可或缺的第二線發展條件。
投資也講社會責任?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ments
傳統商業目的的投資均以財務投資報酬為投資決策準則,目前的主流投融資市場自然難以滿足追求多元價值的社會企業或 B 型企業的資金需求。近年來,類似營利企業趨向企業社會責任的承擔,投資圈亦出現所謂「社會責任型投資」(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ment)。
舉例來說,今年三月底亞太 B 型企業協會(Asia-Pacific B Corp Association,APBCA)在台北舉辦首屆亞洲年會,澳洲倫理投資(Australian Ethical Investment)公司即來台交流分享。該投資公司的金融投資刻意避開有環境或社會爭議的煤礦、油礦、伐木業、菸草生產、武器製造、博弈事業、高污染工業製品、血汗企業、人權侵犯爭議企業等有價證券,而特別重視潔淨能源、能源效能、環保產品、醫療保健、高齡照顧、負責金融、教育事業、回收事業、創新科技的投資標的。
由於這類社會責任型投資,通常僅就金融市場現有投資標的進行投資組合規劃,投資財務績效雖相對較能確保,但對促進社會正向影響力來說則相對被動而有限。反觀近十年來越來越常聽聞的「公益創投」(Venture Philanthropy,VP)、「社會影響力投資」(Social Impact Investment,SII)則強調更為主動、更具投資策略與管理的方式來達成更為顯著的多元社會價值回報。
公益創投/社會影響力投資的興起
如果回顧「公益創投/影響力投資」(VP/SII)思潮興起的歷史,可以發現,在 1990 年代後期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曾引發一場有趣的領域論戰,可說是 VP/SII 掀起國際社會廣泛關注的濫觴。1997 年 Letts、Ryan 和 Grossman 三位作者共同撰文,挑戰當時公益基金會所慣用的捐贈或獎助提案經費(Donation/Grant Making)手法,主張應仿效創投基金的方式,結合多種財務工具及非財務資源,採取高度參與模式(High-Engagement Models)來協助社會目的組織(Social Purpose Organizations,SPOs)的進展,而非僅專注其特定提案的成效。
這篇文章之後,歐洲的英國率先跟進,首家社會影響力投資組織 Impetus Trust 於 2002 年設立,而社會影響力投資 SII 一詞也逐漸取代了過去慣用的 Social Investment。歐洲大陸 SII 運動發展稍慢,但 2004 年亦設立了「歐洲公益創投協會」(European Venture Philanthropy Association,EVPA),成為歐盟相關領域發展的重要平台與推手。自此開始,過去單純公益慈善領域和主流金融產業部門開始出現結合與整合趨勢。
歷經十年時間,民間的努力亦獲得公部門的重視。2014 年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管轄的就業與社會創新財務方案(Financial Program for Employment and Social Innovation,EaSI)即與 EVPA 簽訂為期四年的夥伴協定,投入更多政策資源促進 VP/SII 與企業界的進一步整合。
除了歐洲之外,國際相關組織與領域推展亦未停歇。非營利國際組織「全球影響力投資網絡」(Global Impact Investing Network,GIIN)歷經一年多相關領域專家的奔走與策略會議,於 2009 年正式成立。2013 年全球八大經濟體(G8)領袖在英國首相擔任主席的影響力投資論壇宣布設立「社會影響力投資專案小組」(Social Impact Investment Taskforce),2015 年改組為「全球社會影響力投資指導團」(Global Social Impact Investment Steering Group,GSG),協助推動國際社會影響力投資產業與市場的發展。
台灣公益創投/社會影響力投資的發展
台灣公益創投/社會影響力投資的發展歷程中,過去的傳統公益或慈善基金會形塑了重要的起始環境,而 2007 年 6 月由趨勢科技創辦人張明正獨資創設,知名作家王文華受邀擔任執行長的若水(Flow),或可說是台灣 VP/SII 的序曲。當時創辦人希望能以創投方式促進社會企業發展,並以公開發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IPO)的管道退場。不過,由於當時台灣剛處於社會企業發展之初,社會企業的「魚卵」、「魚苗」本已極少,又如何能順利找到已成長至足以公開發行股票階段的社企「大魚」?
也許正如「白鯨記」中想要在汪洋大海中捕獵大白鯨的船長,終究未能捕捉到那條傳說中的巨大白鯨。如今若水已轉型成為站在第一線促進多類別殘障人士就業創新的社會企業,而不再是第二線支持社企發展的影響力投資了。但若水多年來培養出來的團隊成員,早已成為當前台灣兼容經濟與社企發展的中堅力量了。
目前台灣少數的影響力投資中,以 2014 年 4 月成立的活水社投(B Current Impact Investment,BCI2)組織模式最為特殊。不同於若水、慕哲基金等獨資或少數出資人形態,活水社投實驗性採取天使俱樂部集資(Club-Funding)的模式,從發起的 43 名出資股東開始,到現階段的逾 50 名出資者,主要目的在追求金融與非金融資源平台網絡的集聚效益。如今更進一步從個人出資者(individual club members),嘗試推展至(類)機構出資者(institutional club members)的跨行業領域資源整合階段,希望能夠以產業領域資源更深度地協助各領域社會企業的發展與影響力的升級。
封面圖片來源:Pixabay由於社會企業遍及各種領域與不同的發展階段,無論是捐贈補助、借貸保證、股權投資等模式,以及各種非金融資源,都是完整與健全社企支援生態系中不可或缺的互補組成。如何建構此一生態系更是需要各界集思廣益與攜手合作的重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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