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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網路世界的入門鑰匙:「EMAIL」系統取得授權

打開信箱,聽到「You’ve got mail」這句罐頭錄音時,心中難免五味雜陳:有可能收到某某客戶的信回報了好消息、但也有可能看到上司又寄信來臭罵自己一頓。(十多年前,EMAIL 還可以用來談情說愛,如電影《電子情書》中的湯姆漢克斯和梅格萊恩。)

1982 年的今天,「EMAIL」這套通訊系統正式從美國政府那兒取得著作權,Email 一詞往後更轉變為公眾詞彙。

《電子情書》影片劇照。影片截圖
《電子情書》影片劇照。影片截圖

電子郵件的發展淵源

如果你好奇「電子郵件的發明人是誰?」而把這個問題丟到 Google ,大致會出現兩種答案:一位是工程師艾雅度萊(Shiva Ayyadurai),而另外一位則是電腦程式設計師湯林森(Ray Tomlinson)。

但嚴格來說,這個題目沒有正確解答。因為 70 年代的湯林森是建立電子郵件系統的發送模式,而艾雅度萊則是設計了相關圖形介面程式,並在 1982 年為 EMAIL 一詞申請授權。

追溯電子郵件的歷史,甚至早於網際網路的出現。電腦時代的首個電子郵件系統「MAILBOX」,於 60 年代由麻省理工學院(MIT)所開發,但它只能在同一台電腦上給好幾個人使用。而電子郵件的雛形出現於美蘇冷戰時期,是由湯林森為美國軍方機構 DARPA (高等研究計劃署,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搭建網路系統。往後,電子郵件開始迅速發展。從 80 年代中期開始,電子郵件在全球被廣泛使用。

著名程式設計師:Ray Tomlinson。 圖片來源:whlwcl@Flickr, BY-NC-SA 2.0
著名程式設計師:Ray Tomlinson。 圖片來源:whlwcl@Flickr, BY-NC-SA 2.0

當時還在念高中的印度裔少年艾雅度萊,則是在 1978 年開始幫忙紐澤西醫學大學開發一個使用者圖形介面(GUI)的辦公室郵件系統程式,也是我們現在熟悉的新增郵件、回覆所有人等功能,以及「寄件人、收件人、副本、密件副本、本文、附件」等格式。

1982 年,他成功為名為「Email」的軟體申請到美國政府的著作權(Copyright)保護。(不過「著作權」並不等於專利,且那個年代,美國並不授予軟體程式的專利。)

工程師 Shiva Ayyadurai。圖片來源:wikipedia
工程師 Shiva Ayyadurai。圖片來源:wikipedia

EMAIL 成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到了 90 年代,我們開始能在 HTML 格式的郵件中看到圖片。而 MIME 協議(Multipurpose Internet Mail Extensions,多用途網際網路郵件擴展)的誕生,也支援更多種形式的信件內容寄送;許多人熟悉的微軟 Outlook 軟體也是在 90 年代初期問世

1997 年,世界上第一個以網頁為基礎的郵件應用程式 Hotmail 被微軟併購。而 2004 Google 推出的 Gmail 提供破天荒 1GB 的儲存空間,比起當時其他受歡迎的雅虎信箱(4MB)和微軟 Hotmail2MB)多出千倍,震撼了 EMAIL 市場,從此成了免費電郵帳戶的首選。

而當初的少年艾雅度萊,雖然後來在麻省理工學院教書,但卻長期身陷於「電子郵件發明者」爭議的風波。基本上,他宣稱自己是 EMAIL 的發明者,而早於他取得著作權前的技術進展,應該屬於「前電郵」時期。

也許,我們很難判定到底是誰「發明」了 EMAIL,只能確定它在 1982 年開始進入日常生活的語境。但我們可以說,它是從各種網路與程式技術進步所演化而來的。

如今想在電子商務平台上購買任何東西、想申請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 或是各種網站和社交平台的帳號,有一樣不可或缺的先決條件:必須擁有電子信箱才行!也許沒用臉書、沒臉友倒是不要緊,但沒有電子信箱,還真沒辦法在網路世界生存呢。

 

參考資料:

封面圖片來源:Dennis Skley@flickr, by CC 2.0

關於作者


Pa Chuang

PanX 實習編輯。 左手文、右手理,舉頭三尺想社會。不擅長二元對立,解決問題需要理性與感性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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