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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 音樂產業歷史性的一天,歌曲共享平台「Napster」正式上線

在這個一方面有百花齊放的各家音樂串流服務、一方面又有各式盜版連結猖獗,網路下載音樂只要點幾下就可完成的時代,或許很難想像在 1999 年以前,下載音樂的過程可比西天取經。有時得花上十多個小時找來源、下載,下載過程不見得能順利完成、完成後檔案也不一定能順利播放,而就算播放成功,品質也可能慘不忍睹。接著你或許鍥而不捨,重振旗鼓繼續挖掘了新的來源,但很多時候又會迎來再一次的失望 - 而這些,單單只是下載「一首歌曲」的過程。

1998 年,某個名為「napster」的帳號在網路聊天室中表示,他正在研發一套可以解決網路音樂下載問題的軟體。這個軟體可以讓使用者們進入別人的硬碟內、互相分享各自擁有的 mp3 檔案。聊天室內的人們一聽,全都傻眼了 - 分享?為什麼我會想要和別人分享我電腦裡的檔案?

Napster 兩位創辦人,派克(左)和范寧(右)。 圖片來源:Wikipedia
Napster 兩位創辦人,派克(左)和范寧(右)。 圖片來源:Wikipedia

但一個名叫派克(Sean Parker)的 18 歲青年不但沒有傻眼,甚至對這個想法相當著迷。他立即聯絡了 napster - 或者該說范寧(Shawn Fanning)- 表達了希望和他合作的意願。范寧是個比派克還小一歲、來自麻賽諸瑟州的捲髮(nappy)青年,這也是他的綽號以及後來的軟體名稱「Napster」的由來。

兩人迅速一拍即合。范寧借用了他叔叔辦公室的電腦日夜不休的編寫程式,有時甚至就在辦公室裡的碗櫥內過夜,直到 1999 年的春天軟體大功告成為止。而在這段期間內,派克則四處奔走、為 Napster 湊到了 5 萬美金的投資額。萬事俱備,兩人於是一起搬到了創業的溫床 - 加州(矽谷所在地),並在 1999 年的 6 月 1 日正式讓 Napster 上線開工。

Napster 是 P2P(Peer to peer)檔案交換的平台先驅之一,主要著重於 mp3 音訊檔案的交流。使用者可以上傳、分享自己所擁有的音樂檔案,並可從所有使用者所共同建立的龐大音樂庫中予取予求。Napster 一上線就引發了風潮,在短短不到半年的時間內便累積超過 4 百萬的歌曲量;到 2000 年 3 月,Napster 用戶數已經突破 2 千萬,甚至使許多大學宿舍不得不對 Napster 下了禁止令,因為實在有太多學生在使用,網路頻寬根本無法負荷。

Napster 運行作一個中央伺服器,供各電腦上的使用者們透過 Napster 軟體連上伺服器來進行上傳、下載音樂。 圖片來源:Youtube 影片
Napster 運行作一個中央的索引伺服器,供各電腦上的使用者們透過 Napster 軟體連上伺服器來進行上傳、下載音樂。 圖片來源:Youtube 影片

不過,卻不是所有人都相當樂見這股網路音樂下載風氣的盛行。從 2000 年開始,包括重金屬樂團 Metallica、饒舌歌手 Dr.Dre、美國唱片協會等等相繼對 Napster 提出了侵犯著作權的控訴。官司一樁接一樁的相繼而來,Napster 於是在「網路世界中的流行英雄」和「音樂產業的海盜毒瘤」這兩個身分間掙扎不休,元氣也一點一滴地被消耗。

最終,Napster 在經歷了被法院判定違法並勒令中止、領導階層紛紛離開(包括兩位創辦人派克和范寧)、幾經轉手後以線上音樂商店之姿東山再起、並再度黯然出售以後,可說終於淡出了歷史舞台。不過,由 Napster 所開啟的「網路音樂」潘朵拉寶盒卻再也無法闔上,一直到今天都還在影響、改變著全世界的音樂產業。

 

參考資料:

封面圖片來源:Wiki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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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iao

PanX 實習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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