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3 - 重金屬樂團 Metallica 控告 Napster 侵犯著作權
Napster ,最初是個於 1996 年由大學中輟生 Shawn Fanning 所創立的檔案分享平台,後來發展成為第一個以 P2P(點對點,peer to peer)型態獲得了巨大商業成功的音樂共享服務商。Napster 對人們--尤其當時大學生使用網路的方式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它讓人們互相分享、交流自己擁有的音樂 MP3 檔案,在其全盛時期,只要輸入音樂家與專輯名稱幾乎都可以馬上找到檔案載點。
1999 年,美國唱片協會對 Napster 發表聲明,稱其正在打擊著唱片產業。隔年的今天,重金屬巨頭 Metallica 正式對 Napster 提告,這也是史上第一次有音樂家控訴 P2P 分享平台侵犯著作權的案例。

來自舊金山、成軍於 1981 年的 Metallica 無論在藝術或商業領域,都是史上最成功的重金屬樂團之一,在發行過 10 張的正式專輯中,6 張登上了告示牌冠軍,並已在全球累積了破億的唱片銷量。
2000 年,Metallica 團員在電台上聽到了一首他們尚未正式發行的單曲《I Dissapear》,並且追蹤到檔案最初是由 Napster 的分享系統裡所流出。他們更驚訝的發現,樂團幾乎所有的專輯、歌曲在 Napster 有著一個完整的分類,供用戶們任意免費下載。 Metallica 向 Napster 索取總計超過一千萬美元的賠償金額、要求他們所有的歌曲從 Napster 下架、並解除所有曾於 Napster 上分享過 Metallica 歌曲的用戶資格。

2001 年,法庭宣判 Napster 敗訴,迫使 Napster 及時移除了平台上所有 Metallica 的歌曲,並導致了超過 30 萬用戶的停權。之後包括饒舌歌手 Dr.Dre 、數間唱片公司以及美國唱片協會等都相繼對 Napster 提出告訴,讓 Napster 又停權了超過 20 萬個用戶,才終於讓所有的訴訟達成和解。Napster 為此案件付出了高昂的賠償金額,最終其創始商申請破產並且導致了原版服務的中止 (後來幾經轉手後,與如今的音樂串流服務商 Rhapsody 合併)。
然而,Metallica 卻也不完全是這場訴訟案的贏家,他們因為這次控訴所獲得的臭名甚至比起 Napster 是有過之而無不及。Metallica 在早期並沒有很大的知名度與宣傳支持,而後來由黑翻紅的契機曾被指稱是靠著默許其盜版專輯在網路上廣泛流通所開啟的。因此,這次對 Napster 的提告也被大眾視為偽善、貪婪的舉動,甚至一度還引發了對 Metallica 的抵制活動。

雖然 Napster 在此案件中受到了嚴重的打擊,他們所點燃的網路音樂分享火炬卻一直延燒到了今日,甚至看來依然方興未艾。如今,主流型態已由 MP3 檔案的 P2P 分享轉變為月費制的串流服務;而當時由 Metallica 所開出的第一槍控訴,現在幾乎成了全世界音樂、唱片業所面臨的世代難題。音樂家們逐漸在現行的音樂消費系統中被排除,中間商、消費者們正慢慢侵蝕著創作者的利益及生計。網際網路的自由及共享性、與創作者和歌曲本身所應代表的價值,兩者之間互動、衝突的結果,重新定義音樂家、音樂產業的未來將何去何從。
參考資料:
- Wikipedia – Metallica vs Napster Inc.
- Ultimate Classic Rock – The History of Metallica’s Costly Napster Bat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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