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 - 科技史上最有名的反壟斷官司開打:然後,微軟還是贏了
二十世紀美國最大的反壟斷訴訟(antitrust lawsuit)「美國訴微軟案」(United States v. Microsoft Corporation)在 1998 年 5 月 18 日正式開打,美國司法部聯合美國 20 個州政府,以反壟斷訴訟對微軟起訴,此案的目的是控告微軟在自家作業系統 Windows 中綁定瀏覽器軟體 Internet Explorer, 透過這種不正當的強制銷售使微軟得以獨佔瀏覽器市場。這場官司共耗時三年,司法部和微軟最終在 2001 年達成和解。
1990 年代初期時,「網景領航員」(Netscape Navigator)是第一個普及的瀏覽器,當時就連蘋果也將網景作為 Mac OS 的預設瀏覽器,市佔率達 70%以上。感到威脅的微軟便於 1994 年與 Spyglass 合作,發展自家瀏覽器 IE 並與 Windows 95 搭售。在 IE 問世之初,雖然使用者普遍認為網景比較好用,但 IE 背後仗著微軟雄厚的財力和近乎壟斷的市場策略,爭取到了功能優化的緩衝時間。
當時瀏覽器市場的競爭相當激烈,微軟將 IE 與 Windows 捆綁銷售的做法使瀏覽器變成「免費」(當時其他瀏覽器都需要另外購買),Windows 的高市佔率也大幅度提高了 IE 的使用率,短時間內就取代 Netscape 成為主流的瀏覽器。
而 1997 年所發佈的 IE 4 整合了瀏覽器和作業系統介面,更新招來了許多批評,也讓微軟對瀏覽器的壟斷問題浮上檯面。
雖然司法部在 1998 年才提出控告,但美國政府早在 1991 年就盯上微軟。一開始是由聯邦貿易委員會(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調查微軟是否壟斷 PC 作業軟體市場,在司法部接管後雙方達成協議,微軟同意不強制在 Windows 中綁定自家產品。但在 IE 上線之後,微軟堅持 IE 並非一項獨立的產品,而是 Windows 中附加的功能,仍大膽地推出瀏覽器的強制搭載策略。然後,官司就開始了。
官司一直打到了 2001 年,司法部決定和微軟進行和解。調解方案中要求微軟必須與第三方公司共享應用程式介面(API),並任命一組調查小組五年內全權監控微軟以確保其遵守條款,但卻沒有限制微軟不得於未來的作業系統綁定其他軟體。這個結果引起許多人的不滿,曾協助調查的反壟斷法教授 Andrew Chin 認為,這項和解不但破壞自由競爭,也給了微軟「反壟斷豁免權」。科技專欄記者 Robert X. Cringely 也說,微軟要失敗是不可能的事了,「唯一的方法是他們自己自殺」(the only way Microsoft can die is by suicide)。
雖然微軟在這場官司贏得勝利,但強迫搭載(或強迫更新)的鐵腕作風仍引來噓聲不斷,加上 Mozilla Firefox、Google Chrome 和 Safari 等瀏覽器的崛起,IE 在風光過後也於今年(2016)宣告退休,至於 Microsoft Edge 又將帶出什麼風潮,就讓我們靜觀其變吧。
參考資料:
封面圖片來源:Wiki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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