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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七十六号原子」董事總經理楊志光:從開發IP、製作到發行,要串起產業鏈並發展『Eco System』

採訪、撰文/Maple、徐佑德:攝影/劉志恒

圖:娛樂重擊提供

近期接連推出《76号恐怖書店》和《違反校規的跳投》的七十六号原子,不但是台灣影視市場新出現的投資者與製作方,更是由KKBOX集團及國發基金「文化內容投資計畫」共同投資。特別的投資背景與操作方式,讓大家充滿了好奇,究竟這間定位自己為原創影劇IP開發與國際發行公司的七十六号原子,和過去傳統台灣製作公司有什麼樣不同的切入點和製作模式,因此能完成如此大規模的募資呢?此次我們特別專訪到七十六号原子的董事總經理、前KKTV內容長楊志光,為我們揭開七十六号原子的神秘面紗。

雖有KKBOX集團投資 但七十六号原子並非KKTV的「內容製造商」

由於楊志光過去為KKTV內容長、七十六号原子又有KKBOX集團的投資,許多人以為七十六号原子是KKTV旗下的製作公司,或與KKTV有一定程度的策略聯盟,事實上它的定位在原創影劇IP開發與國際發行,換言之其為獨立的開發與發行行銷公司,核心價值在系統性地持續協助台灣本土故事開發製作,以及如何將其行銷發行到國內及國際平台,讓更多人看見台灣多元的新銳影視人才與創意,這也是為何其能獲得國發基金「文化內容投資計畫」青睞的產因。

楊志光舉例說明道:「我們對於每個開發製作的案子,都是看募資狀況和規劃去決定合作平台。像目前推出的兩部作品都會是明年第一季在MyVideo獨家播出,同時也在談海外版權,包括日韓等地。其實過去台灣也有很多投入製作的公司,只是比較少是把募資、開發、製作、行銷發行這幾塊串起來的,我們就是用商業模式把整條產業鏈串起來,所以比較可以是每一個案子有秩序、有系統地投資,這是過去比較少見的。」

圖:娛樂重擊提供

目前七十六号原子除了打頭陣的恐怖類型《76号恐怖書店》和青春校園勵志類型《違反校規的跳投》都已經進入後製階段準備上架,緊接在後開拍的《追兇500天》和《辦公室都敵人啊》也已經募資完成。究竟,楊志光是怎麼設計出獨特的募資與開發流程,又為何會投身至獨立的內容開發及行銷發行公司呢?

楊志光回溯起自己過去三年共同創辦KKTV的過程,他說明道:「我在做內容的過程中當然是先從買劇開始,我們買了很多劇,然後從《麻醉風暴2》開始做投資。因為我常跑國際市場展,所以我會看到從國際視角來看,台灣反而跑得慢些,像泰國、中、日、韓等國的開發速度都又快又多元,連馬來西亞這兩年的電影也跑得比較快、開始出現強勁的需求,反倒台灣跟香港是趨緩的。這裡就出現我的另類思考,覺得台灣其實是有空缺和機會的,如果可以有個模式推動台灣的內容,跟上國際腳步,那是不是可以創造出新的局面呢?」

因此楊志光一開始的眼光就朝向國際市場,這自然也會帶來全新的挑戰,他坦言:「第一件事當然就是要怎麼樣讓國外觀眾也可以看得懂、聽得懂故事。我用另一個思考去看整個亞洲市場,就是人口結構。越南最多觀眾年齡落在20-30歲,印尼也是,馬來西亞稍微年長,泰國跟馬來西亞差不多,台灣跟日本產製的內容則比較偏成熟的大人市場。目前亞洲以年輕觀眾與OTT市場為主流的主流,其實跟台灣過去產製的內容方向是不一樣的。」

《違反校規的跳投》/ 圖:原子76提供

楊志光在KKTV任職的三年,剛好遇上他口中的「OTT 1.0時代」,OTT的內容仍是以購買傳統內容為主,但他認為:「2018年 NETFLIX代表了2.0時代,已經開始針對OTT產製原創內容,新模式就開始出來了。從NETFLIX提出的15分鐘要有HOOK,到現在有10分鐘的新聞劇等等嘗試,新的時代已經形成。所以當時我們跟文化部提了幾個觀點,強調OTT內容的類型化跟多樣性,這件事是條不歸路,發展下去就不會再走回頭路。其實這件事跟華語音樂發展是類似的,我們現在回頭看,十幾年前華語世界其實只有一種類型叫做『流行音樂』,但後來就出現了搖滾、嘻哈、電音等等的分流,這件事也可以套用在影視上,未來一定會如此發展,因為傳播方式從根本上改變了。」

除了OTT內容的差異性,OTT也開啟了「國際」的新可能。楊志光提到:「以前一國的電視節目要落地到另一個國家相對是非常困難的,因為需要電視台對電視台去談。但現在的OTT大多本身就有跨國性,像NETFLIX一落地就是190個國家,VIU也有十幾個國家。每個OTT平台的觀眾本身就有文化上的差異,所以在內容開發上要開始想辦法擬定新的收劇本的方針。我思考的都是這部劇拍出來之後,如果我只上字幕,能否感動不懂中文的人?所以如果這個題目很難講清楚,那我就會選擇先不要做,因為不符合跨區域的特性。」

楊志光的思考,其實也跟他在KKTV的三年經驗有關。他坦言:「我們在做形式(format)上的革命,而OTT對形式的衝擊,我在KKTV 做的三年時刻感受節,因為我知道平台裡面的數字跟影視實際的表現。所以當我要做OTT內容的時候,第一件事就是先改規格,OTT的觀眾比較在乎故事精不精彩,不一定需要時數多長,第二件事我要找到不同國家的共通語言,像第一部是恐怖類型,第二部有著喜劇、籃球、運動、勵志、小鮮肉,這些都是最普遍性的元素。」

圖:娛樂重擊提供

其次楊志光也希望能善運同屬KKBOX集團旗下的KKBOX和KKFARM手上的資源,結合音樂和簽約音樂製作人的資源來為戲劇做行銷舖墊。楊志光解釋道:「我所說的結合音樂,並不是要做音樂劇,我舉一個例子就是《靠譜歌王》(Yesterday),因為披頭四的音樂有跨文化性,所以容易取得不同地區的觀眾共鳴,這才是我們想做的事,透過音樂來引起更多觀眾興趣。所以我們每部劇都會有原聲帶,包括目前的《恐怖》和《跳投》,那像《跳投》是熱血青春劇,就會搭配一些高能量的音樂,像是嘻哈、搖滾等等。」在產製上因為能做集團內的整合,楊志光也分享了特別的共同合作模式:「我們會先把故事概念先brief給音樂製作人,然後他們再給音樂demo帶給我們,我們來跟導演討論哪些適合放在劇和原聲帶裡面,像《跳投》在開拍前已經收到三、四首幾乎是完成帶的demo。」

不只恐怖與校園 每一部都是「系列作」

說起打頭陣的《76号恐怖書店》和《違反校規的跳投》,楊志光解釋為何先從這兩部作品投起:「恐怖是最容易跨區域的類型,我們規劃20-25分一集、4集 的規格,找來兩位擅長恐怖類型的新銳導演,莊絢維和洪子鵬來執導,從規格到內容我們都有信心。第二部拍籃球運動,是刻意錯開類型。第三部拍《追兇500天》是推理又套有女性視角,我們找到真實的刑事案件,以女性視角加上刑警的線一起走。」

事實上七十六号原子開出了八種不同類型,楊志光強調:「每個現在在走的第一部都是這個系列的第一部,後面IP和類型會延續做,這也是原子最重要的核心:我們是IP開發公司,系統性地經營IP,後續衍生也許不一定是劇,這個故事如果有趣,我也想說也許可以從小說、漫畫甚至LINE貼圖來養IP。」

圖:原子76提供

對楊志光來說,現在這些一部600萬的作品:「都是做PILOT的概念,做了之後再看後面能夠怎麼樣有延續性,一部600萬不是很高的預算,但還足以讓新導演把故事說好。後續的延續不一定是同一個團隊或故事,但類型都會繼續做。所以我在文化部時也就跟他們說一個清楚的概念,在選題上我會很清楚知道我要做的類型,然後我每個體量都不會大,因為我募的錢也不多,不想把錢都砸在幾個大案子上,而是用新的模式,每個案子都找人共同投資。我其實就是好萊塢的片廠、Studio,但是是個微型Studio,我開發IP、做劇本、做募資,然後做完募資之後做製作、控預算並擔任監製,找資源兜資源,最後規劃版權、發行、行銷。其實這些各別部分台灣都有人做,但過去沒有人把它串起來,我們在發展的是一個『Eco System』(生態系)。」

面對國家投資的回收營利壓力 楊志光:「我們在玩的東西有一半機會成功」

回歸到投資的現實面,國發基金並非補助款或輔導金,國發基金的投資需要回收,然而現在台灣影視最大的困境是就是台劇的回收遠遠跟不上製作費的上漲。那麼七十六号原子拿了大筆的KKBOX集團與文化內容投資基金後,該如何在影視收益上有新的突破和回收呢?

楊志光笑笑,坦言:「確實我們在RUN一個新的、高風險的模式,我自己也常跟投資人說,我們正在玩的東西有一半的機會會成功、一半的機會會失敗,我自己只有一半的把握,因為過去沒有前例。我們公司大家都來自不同產業,我常笑說自己是『資深菜鳥』,因為我自己是音樂出身,不像公司同事有比較深的影視經驗。我從音樂產業的角度來看是有趣的,我從第一天就知道不可能一個人把事情做完,必須要找好的詞曲創作者、好的版權行銷等等,我現在只是在影視這邊複製這個經驗。其實相較於音樂權利切割的複雜度,影視業其實是單純的,是打包所有權利。」

楊志光在商業模式上的創新,就是先把量衝出來,而且每部成本壓低到600萬進行大量分散投資。楊志光解釋道:「影視作品投資不可能每部都中都回收,所以如果我一年只做一、兩部,一定會死,沒有量根本沒辦法操作,所以我先把量做起來、先撐住這個面,所以我在賣的時候也不是只賣一部,賣就是打包賣給平台,我解決了你的問題、你也解決我的問題,然後一個區域、一個區域往外賣,我也可以讓你知道我第一年的10部長怎樣。同時我先把每一部的價錢壓到600萬去做,有利回收,先把產業鏈連結起來,結盟資源合作。」楊志光也語重心長地說:「所以IP來源對我來說就很重要,我手上至少要握住30個IP,那就代表我至少要接觸300個IP,才能從中挑選出來適合我們的。」

圖:娛樂重擊提供

為了進一步降低投資風險,七十六号原子每部原創作品都希望找到不同領域的共同投資者,楊志光以《76号恐怖書店》為例:「我提案給台灣大哥大,一人投一半,然後版權共享、分潤共享,同時他們又買台灣獨家版權。但是我們是投資歸投資、買版權歸買版權,這樣帳務才清楚,並不是MyVideo投資了,這部劇就一定是上MyVideo。」但因為七十六号原子還是要掌握國際發行權利,所以仍會保留過半股份,不管是與MyVideo合作的《76号恐怖書店》或與台灣電通合作的《違反校規的跳投》皆然。

作為廣告公司,台灣電通進場投資台灣影視,異業合作的結盟意義不可謂不大,因為這是全新出現的投資合作可能。楊志光說明為何台灣電通願意進場:「這幾年廣告公司普遍遇到的狀況是,他們需要變成客戶的TOTAL SOLUTION。因為已經沒有辦法像過去用單一方法(電視廣告)達到客戶的KPI,都需要靠電視、網路、戶外等等不同東西去做。除了傳統的硬廣告,需要更多如置入、贊助等等跟觀眾更貼近的方式去做。對他們而言,我們的標的不但可以做置入與贊助,更因為我們會做國際發行,所以對他們來說有很高的吸引力。」

而《跳投》也因為台灣電通早期就進場,在品牌置入與贊助部分也有新形態的規劃,而不只是單純的秀出產品而已。七十六号原子財務長潘心慧補充道:「《跳投》最後是跟黑松合作,但我們是做品牌BRANDING的合作,在一些台詞上帶出黑松的品牌精神,而不是一直看到演員拿著黑松的商品出現。另外因為是運動類型作品,就在運動員受傷、男女主角的小曖昧情節裡把肌樂這個商品置入進去,因為前期在劇本端就跟品牌作串連,所以會先考慮到合理性再把相關商品運用進去。」楊志光也進一步補充道:「像因為劇本設定男主角的角色上場不能打太久,每天要測心跳頻率、壓力指數,所以我們認為很適合置入智能手錶,從從劇本端就開始討論、想要跟哪個品牌合作,必須是要適合年輕人、他們買得起,然後運動員也喜歡的,所以後來就跟GARMIN手錶合作。」

圖:娛樂重擊提供

在投資策略夥伴以外,楊志光也清楚把未來回收的幾個大方向定義出來。首要還是從台灣OTT回收的版權費,就像目前兩部劇是MyVideo買下獨家播映權,楊志光認為:「因為現在OTT混戰的時代,大家都需要獨家內容,但不一定都能有自製團隊。我做的就是只要平台願意買獨家,大家可以掛共同出品,然後針對作品來共同行銷宣傳,滿足平台對推出原創劇的需求、但又讓他們不用出那麼多錢、那麼多力。」其次是賣版權至台灣電視台的收入,楊志光解釋道:「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還是以電視電影的規格,拍到總長90-100分鐘,因為後續還可以回頭賣給台灣的電影台,可以再有一筆收入。」

再來就是七十六号原子成立之初就放眼的海外OTT平台與電視版權,楊志光設定以華文市場為核心,「中港台先、星馬其次」,然後零星的飛機影視版權,再來才是中國大陸市場,他表示:「中國如果一進來體量就不一樣,但問題在於不知道東西他們到底收不收,所以不能完全倚靠中國市場,如果不能賣的,海外市場要怎麼調整就很重要,像恐怖類型就會往國際OTT平台去發展,星馬、香港、日韓都會是主要目標。」

在異業結合上,七十六号原子將品牌贊助、產品置入也算成一塊影視的收益,除了在戲裡面的品牌與產品置入外,在戲外的宣傳行銷、相關活動合作,都可以是品牌贊助的一環。其次是音樂原聲帶的收入,因為已在初期談好後續合作的模式,後續所有音樂串流平台、KTV等細水長流的音樂版權分潤,也都會是未來回收的一環。楊志光直說:「這些後續收益或國際版權,關鍵就是我們先做B2B、不做B2C,因為B2C容易大起大落。當然我們站穩腳步後,我想遲早我們也有機會做院線電影,但現階段我們還是先穩紮穩打。」

 

本文轉載自《娛樂重擊》:https://punchline.asia/archives/5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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