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下的數位行銷:DSP 廣告是什麼?又不是什麼?
DSP、資訊流雖然誕生已久,但大熱還是近兩年的事情。一時間,「DSP」、「RTB」、「程式化交易」等術語橫掃各種大小媒體,充斥朋友圈。
然而大多數廣告主和網路廣告從業者,仍然不能很明確地瞭解 DSP、RTB、資訊流這些東西究竟是什麼,或者還在用百度競價的知識往這個領域裡強行套用。
DSP 廣告其實並不難理解,理想狀態下的 DSP 廣告其實就是 DSP 平臺在自身對接的已經被廣告交易平臺(AdX)分門別類的流量(廣告受眾)的基礎之上,再加上一套自己的篩選標準,然後僅針對自己篩選出來的「自定義受眾」展示的廣告。就好比在購物的時候,在此起彼伏的叫賣聲中,對商家推薦之符合自己需求的商品進行比對挑選,最後選擇購買自己心儀的商品一樣,因為在過程中增加了自主部分的比重,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提高對於結果的把控。
與 SEM 廣告守株待兔式的被動等待潛在受眾「翻牌子」相比,DSP 廣告是一種能夠讓廣告主變被動為主動的推廣形式,同時 SEM 廣告所響應的是廣告受眾的即時需求,而 DSP 廣告因為機制的原因,往往對應的是廣告受眾過去一段時間的需求,所以 DSP 廣告投放應該更多地考慮用戶的潛在需求、規律性需求和長期需求。
另外兩者在整合行銷中擔任的角色也有很大不同,SEM 因為搜索引擎的特性而往往擔當的是最終轉化收割的角色,而DSP 可以彌補 SEM 推廣流量的不足或稀釋流量的成本,通過瀏覽轉化實現助攻的作用。
資訊流廣告與 DSP 廣告有很多相似之處,例如二者的定向維度有很多是互通的,往往都包括受眾和用戶環境,廣告形式也類似,都包括圖文或影片,而很多 DSP 廣告也是以資訊流廣告的形式呈現的,所以很多優化人員針對這兩種廣告使用類似的投放邏輯和優化思路方法。
但二者的區別是很大的。首先本質上資訊流廣告屬於原生的範疇,通過「潛伏」在眾多其它訊息之中,來降低受眾對於操作體驗被干擾的反感度和對於自身相關數據被洞悉的恐慌,而 DSP 廣告仍然無法擺脫干擾用戶體驗和「礙眼」的尷尬處境。所以相比較原生的「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DSP 廣告是更簡單粗暴的宣傳廣告。
其次,資訊流廣告定向所憑借的數據比 DSP 有更強的可靠性,因為從數據類型的劃分來說,資訊流廣告藉助的往往是自身的數據,同時因為資訊流廣告平臺本身就是媒體,相對封閉,所以不存在辨別媒體品質的問題,也沒有數據外洩的擔憂。而 DSP 要想取得好的推廣效果,很多時候單靠自己積累的乙方數據是不夠的,需要結合甲方數據和第三方數據,但實際操作過程中往往很難實現;最後兩種廣告形式對於媒體的長遠影響也不盡相同,資訊流廣告因為原生的形式,只要不是填充得太過分,會反向刺激媒體內容的生產,讓更多內容生產者為了與平臺分成而投入到內容生產和品質提升的過程中來,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媒體的繁榮,形成良性循環,而 DSP 廣告「急功近利」的形式,往往會為高品質媒體所不容。
嚴格意義上來說百度網盟和 Google AdSense 應該叫廣告網路(Ad network),都是聚合了海量中小媒體(publisher)流量,經過對媒體和受眾的簡單標記之後就可以通過媒體定向實現媒體購買,同時也可以通過受眾定向實現受眾購買,也可以實現兩種定向交叉取交集的定向方式。
但因為廣告網路必須顧及媒體的利益,所以在打標簽上不可能實現特別細的粒度,否則就會出現部分媒體的廣告填充率和收益不高的情況,一旦發生這樣的情況,就會引發媒體的「叛逃」,進而引發廣告網路喪失掉流量巨大、流量價格便宜的優勢,同時又因為各家廣告網路的媒體構成不均衡,會出現單一廣告網路無法滿足所有行業的廣告主推廣的情況。為了均衡各家廣告網路,實現資源共用,同時更好地消耗彼此的廣告庫存,廣告交易平臺應運而生,然後順理成章地,DSP 也就誕生了。
正如之前 RTB 與 SEM 真的是此消彼長?一文中提到的,未來網際網路廣告會在形式上呈現更加多樣化的趨勢,同時在定位的精準性與媒體填充率的均衡上會有更加精細化的做法,但大的方向不但已經顯現而且亙古不變,那就是廣告與訊息之間的界限將會越來越模糊。
- 本文授權轉載自潮網跨境營銷公眾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 D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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