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國威專欄 / 關於「NCC將建立網路防護機制」,還有電信法第九條
關於「NCC將建立網路防護機制」,還有電信法第九條這兩則新聞,我的看法是:
關於電信法,張善政把原本的修正案退回去,想等匯流大法一起修。這是電信政策跟管制的趨勢,我認為也該這樣做,但就跟所有的法律一樣,修法過程到底透不透明,有沒有經過公民審議才是重點。原本那個問題條文一直都存在,只是沒有真的被拿來大規模惡意使用。現在的問題,或說幾乎所有問題,都是因為人民對馬政府已經不信任了,擔心他手下的人玩法。不然這玩意其實一直都在。當然,也不是說因為這玩意一直都在,就該繼續存在,只是切入點跟態度就不太一樣了。
NCC將建立網路防護機制的新聞也一樣,其實許多社會團體(家長團體為主)一直希望政府對於網路問題拿出辦法,而目前各種針對媒體內容的申訴管道分散在各個主管部會底下,的確也讓申訴民眾很困擾,不只是網路,還包括電視、廣播。這些社會團體遊說力是很強的。也確實有必要拿出辦法來。
看待這個問題,我認為需要從多方利益相關人士的角度來看。網路肯定會需要管理,沒有人認為網路上可以充斥臠童色情內容,詐騙、賣假藥跟垃圾信件。但也不希望政府拿這些保護兒少、防堵盜版等藉口就擴大管制權限,所以執法人員的專業度、彌補措施,還有資訊公開才是重點。事實上,ISP業者或網域業者一直都跟警方或政府其他單位合作在「管理」網路,只是因為都是小規模、非惡意,所以沒有引發什麼紛爭,但其實這過程是很不透明的。
我們最擔心,而另一大群人最想要的就是「邊境管制」(border control),這是非常危險的作法,很容易就變成防火長牆、金盾工程。Google的政策分析師Andy Yee建議政府應從斷違法網站的金流著手(follow the money),而非斷資訊流,因為後者容易一竿子打翻一群人。我認為的確是更好的作法。這需要政府、企業、與網路組織共同合作,我認為不見得是對抗的關係。
延伸閱讀:The six business models for copyright infringement 了解這些違法業者的商業模式,才能對症下藥,而不是頭痛就把頭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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