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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切都成為網路-數位落差與共享文化

當少數人為新傳播科技跟新媒體應用突飛猛進、百花齊放而喝采,並以資訊創新者或早期採用者的身份快速前奔時,很容易忘記,若以世界人口為尺度,能夠用電的人口其實只佔少數,能上網的人更少,更遑論寬頻、3G、4G/WiMax/LTE等新詞彙。

即使在人稱「科技島」的台灣,數位落差依舊是個問題,但相較於其他具有不同程度爭議性的媒體改革議題,「解決」數位落差此一目標幾乎可稱得上是完美的政治正確:幫助弱勢、提昇教育品質、帶動地方特色行銷、又能帶動科技產業成長,因此上至總統,下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教育部,青輔會,經濟部,地方政府,學校單位…等等,都將「解決」數位落差問題視為重要且例行之計畫,更有不少企業及基金會以「縮減數位落差」作為實踐企業社會責任的表現。以此觀之,數位落差在台灣即使是個問題,但應是媒體改革議題中阻力最小的,最不需要花精神討論的…然而是這樣嗎?

任何一項社會問題都得要更深入社會文化層次才能真正理解,而以網際網路為溫床茁壯的「共享文化」可能才是數位落差的解答。共享文化則是網路之所以以現在這個型態存在的主要基礎,泛指網路上由網友主動進行的各種創造、重組、蒐集、引用、複製、上傳、下載行為,也被論者以禮物經濟(Gift Economy)或是認知盈餘(Cognitive Surplus)等語彙來加以形容。開源碼運動、維基百科、Youtube、p2p,以及網路上數不清的群體協力計畫、活動,是共享文化最佳目擊處。而這些線上活動是過去傳統概念的媒體框架中不存在的,延伸出的新智財權問題、新社會組織、還有新媒體模式都值得媒體改革運動者探討與關注。

在本文當中,筆者訪問了台灣Mozilla與創用CC推廣者,中華民國軟體自由協會理事,以及資深部落客趙柏強(Bobchao),以及台灣數位文化協會數位落差「胖卡」專案的創辦人與實踐者徐承立(陳力)關於數位落差與共享文化的看法。

趙柏強認為數位落差的確存在,但是不是個「問題」,有沒有如許多人認為那般嚴重,就值得商榷。

趙柏強表示目前所謂「平衡數位落差」的方法都是不斷把新的概念試圖傳遞給有落差的群眾,而他強調落差一定會存在且永遠不可能「抹平」,即便處在都會區、熟練許多數位工具的網路玩家當中,對於數位的認知也有落差,熟悉的領域也必然不同。

永遠會存在『只要用某個工具生活就會比較好,但有人就是不知道』的情況」,趙柏強認為因為我們沒辦法知道所有事,所以他認為數位落差跟各種知識上的落差都一樣,存在且深深影響我們的生活,但並不特別。他指出從國小開始,學生都有電腦課了,因此可以確信台灣平均資訊應用能力一定會逐年提昇,但數位落差不會因此消失。但不能解決也不一定是大問題。他舉例說就像我們不會強求阿嬤從爐灶改用微波爐,「讓她繼續用爐灶沒什麼不好」。

徐承立則強調數位落差是個動機問題,「有想要縮減落差的動機,才會有問題」,而若沒有使用電腦或資訊通訊科技的需求,對個人而言也無落差問題。他認為數位落差在台灣是不是問題,必須要先定義「數位落差」到底是什麼?而數位落差是在於物、在於人,還是在於政策之中。普遍來說「落差」這一個詞彙,代表著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也代表著某種程度的偏見或歧視。他將數位落差區分為「資訊近用」、「資訊素養」與「資訊應用」三方面的程度差異。

「我們不太愛講『數位落差』這一個詞彙」,徐承立傾向於改用「數位包容」來溝通概念。他表示在國際上數位包容自有定義,他自己則認為數位包容涵蓋三件事:

設備,是不是容易被取得。這裡指,以前一台電腦三、五萬,但現在不用一萬也可以買到一台小筆電。越便宜表示他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到。
工具,是不是夠友善使用。以前電腦都是英文文字介面為主,中文對應軟體普及、軟體圖形化、觸控螢幕的設備,也增加容易學習的空間。
教室,是不是離你家夠近。如果軟硬體的條件都逐漸充足了,那,如果要學一個新知識,在台灣的地理空間場域裡,不僅僅是在偏遠山區,在所謂「不山不市」的地方中。冬夜寒風,要民眾騎半小時車去學電腦,然後再騎半小時車回家,是會降低學習的動機。

趙柏強舉MozTW推廣瀏覽器一事為例,說明他對數位落差的態度:「我們通常不會硬來,只希望用最自然的方式協助還不了解『瀏覽器』概念的人。例如,在他旁邊使用某項能激起他求知慾望的功能,他主動會問你怎麼做到一樣的事情。瀏覽器本身本來就只是個看網頁的工具,一點也不難。而且不用的話,頂多就是繼續用預設瀏覽器,那也無妨、我們就換個人再秀一次。」

他認為其他團體面對數位落差的方式,大多試圖將新的概念傳遞給有落差的群眾。作法包括開課、講座、工作坊等,作法近似,但效果好不好難。「事實上,我也沒能想出更好的作法。我想唯二真正的變遷,大概是投注的經費以及媒體對於相關詞語的聲勢吧。」,他感嘆。

徐承立則認為自2001年行政院研考會開始進行數位落差調查研究,並在2004年起,將「縮減數位落差計畫」列為「數位台灣計畫」重要分項計畫之後,「泛數位落差類型計畫」開始在政府各部會啟動。除了研考會的各項子計畫外,如教育部的「數位機會中心」、經濟部「縮減產業數位落差計畫」、勞委會「縮減產業勞工數位落差計畫」、「縮減婦女數位落差試辦計畫」、資策會的「關心台灣,城鄉 e 起來」計畫等等。民間則有中華電信基金會在偏遠地區設置「數位好厝邊」電腦教室。台灣微軟自2006年起推動推行「全民 e 種子灌溉計畫」與針對女性的「數位鳳凰」等。台灣數位文化協會則自2008年發起「胖卡,數位落差行動車」。

徐承立發現,若暫不討論各項計畫內容,由上述可見,縮減數位落差的計畫,已開始針對民眾背景來區分,不僅僅只是齊頭式的教學。而其中除了他所在的胖卡計畫外,他非常推崇微軟的「數位鳳凰」計畫。該計畫旨在連結政府女性就業政策與民間資源,透過提昇資訊能力訓練及就業支援服務,協助資訊弱勢婦女提昇就業力,進而達成就業輔導的目標。讓想要創業的婦女可以用更多的工具,規劃、營運;讓失業或二度就業的婦女,提昇資訊能力,應用將將來的職場上。「更特別的是,在去年微軟開始進入女子監獄服務,進行數位教學,這是很不容易的行動」,徐承立對此表示高度讚賞。

趙柏強則認為「胖卡」計畫還不錯,其優秀之處卻不是在於「將新知傳遞給未知」,而是讓許多政府單位開始學習這樣的作法。胖卡也同時讓很多講師開始思考怎麼面對跟自己智識跟處境都不同的一群人,也協助提昇全體-不只是學習哪端-的數位科技應用程度,「例如,我們就會開始考慮怎麼把話講得更簡單」,而趙柏強認為這種體驗會回頭影響講師們原本的工作。

筆者以為,數位落差/數位包容正如趙與徐兩位所言,先是一種需求層次的問題,接著才是設備跟教學層次的問題。而如何看見需求,或許外來者並不適合扮演這個角色,該由在地社群自己思考需求在哪裡。而讓網路的共享文化能夠為更多人謀福利,才是填補數位落差真正的目的。

談到共享文化,趙柏強覺得網路上的共享文化其實跟一般生活中的共享沒有太大不同,不過由於數位資料「複製成本極低」與網路加速傳遞的特性,影響比以前大很多。根據他的觀察,東方人的習性偏於保守,「分享」的本意還是給自己親近的朋友、較不同於自由軟體運動那般向「不特定人士」分享。

趙柏強指出過去十年內著作權法修了八次,大致上修改的方向算是明確,例如管轄權責變以及更清楚定義了哪些權利專屬於著作者都是改善,真有重大影響的變動則是罰則加重。「其實法律定義變遷對於網路環境的影響我覺得還好,執行跟宣導上面加強的力道才是造成人人害怕的主因。例如下載音樂就是偷竊等等似是而非的言論,在這十年間對大眾造成的影響,應該比法律定義本身的變遷還多。」他認為目前遇到在推廣開放共享上的困難,很多是積習,例如許多人被教育得「很害怕著作權法」、「或認為法律跟政治的事情都與我們小老百姓無關」。他認為若更多人能認知到其實各項網路共享行為以及法律規定都與我們有關,也開始投身參與,那麼就必然會接觸到這些與共享相關的議題,也更為了解狀況,畢竟「開始認知到這個議題與自己切身相關是最困難的」。

而從他開始有自知加入自由軟體運動的這七年,運動本身確實是更加蓬勃,而自由軟體的開發上也更注重一般使用者(End user)的體驗,所以像是Firefox(瀏覽器)、Ubuntu(作業系統)等「打著使用者至上旗號」的軟體專案才會獲得大眾目光;同時由於商業界開始廣為利用自由軟體、享受自由軟體的好處,在商業宣傳上偶有曝光,所以「開放源碼」、「自由軟體」這類名詞也開始為大眾所知。但趙柏強分析,更多的曝光同時也造成了名詞定義上的混淆,例如很多使用「自由」軟體的人以為這只是「免費」軟體而已。另外也有些企業即使想用自由軟體、但又怕會被版權「感染」,讓自己開發的軟體也賺不到錢;釐清這些概念就是推廣者必須面對的。

筆者認為,數位落差計畫中的資訊素養教學跟基礎電信網路架構需要媒改運動者更多關注,並監督各項計畫的實際成效跟開放性。而在社會運動的道路上,觸動更多公民熱情,提高公民參與,鼓勵自我組織、有機學習,是過去媒改運動者因資源有限而沒有作到的。筆者認為未來的媒體改革運動必須與數位落差行動結合,開始利用網路推動媒體改革,並實際「入鄉」去進行宣講跟培訓。同時,媒改運動應從共享文化的優異案例中學習,讓運動本身變成一個可以吸納網路能量,在運動中展現公民自我動員意志的運動,更進一步,還能將媒改運動的模式「開源」分享給其他地區的媒改運動者或其他社會運動組織者。

關於作者


鄭 國威

泛科知識公司知識長。 歡迎造訪我的個人 Youtube 頻道:鄭龜煮碗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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