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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對文化創意產業工作者的迷思

文/德國香腸

為什麼我會羨慕獨立樂手、電影人、劇場人、導演、設計師、記者、製作人等的一舉手一投足呢?我想是因為他們所散發出來的氣質與氛圍,一切總是優雅自在,討論case的時候總在具有設計感的工作室或是巷弄間頗具風情的ca’fe工作。晚上要去聽演唱會或去看劇,結束後三三兩兩抽著菸喝點小酒聽些音樂聊到半夜兩三點。隔天還要跟某某製作人、某某音樂人或導演討論新的case,又或者在頗具風格的家中完成創作工作…

文化人、freelancer、創意人、媒體人等名詞總是如此勾動我的心。即便長輩認為這種工作既不穩定又不能當飯吃,但我認為是他們眼光不夠遠,所有偉大的(有名的)文化人都須要經歷過一段辛苦忍耐的日子,總有一天則可大放異彩,創作可以受到重視,工作邀約會更穩定…。

為什麼對於文化工作者會有如此幻想我也不知道,但這種幻覺卻有五大迷思必須破除,在此獻給千千萬萬個跟我一樣想要進入文化產業的朋友們!

迷思一:文化工作者一定是freelancer,這展現他們自由創意、無拘無束、隨意工作的狀態

文化工作者並非「天生」就是freelancer,而是不同的歷史發展與社會脈絡所造成的。以電影產業來說,像是好萊塢早期發展時是以片場體系(studio system)為主,這是一種以大公司為基本單位,雇用大量員工各斯其職,包括導演、製作、劇本、美術、服裝、道具等工作都由企業長期雇用。但隨著片場制度的瓦解,整個電影產業製作環境就變得有越來越多獨立製作公司或freelancers,甚至制度化。

Freelancer看似突破體制的限制,擁有更多自由(想工作時就工作、想休息就休息,所賺得的錢全都是自己的…等)。但實際上,以長遠的眼光來看,freelancer的制度非常沒有保障,更成為公司裁員縮編人力的理由。而所謂的「工作自由」換個角度來說也呈現出這些工作者可能做完一個工作而沒有下個工作的「失業期」,這種不穩定的狀態通常也會為他們造成極大的心理壓力。(我在每一次的case都要表現得非常完美,以確保我在業界的名聲和下一次的工作機會)

迷思二:文化工作者必須忍受一開始的默默無名,只要忍到最後終能享受成功的光環

看過許多有關搖滾樂手的電影,很容易發現的故事邏輯是:很少人一開始就紅的,只要能夠堅持下去,最後就會成為搖滾巨星。實際上當我們在看電影,或在唱片行所看到的樂團CD,都算是成功的案例。這並不代表所有進入文化產業的人(或團)都會變成SUPER STAR,而是有些人還沒成為STAR之前就已經死在沙灘上了。文化產業裡的各種公司總是創造出一種氛圍,即是:「你現在工作拿這麼少錢是應該的,因為你賺到了經驗和人脈,這些未來都將為你累積成知名的/有才華的/受歡迎的SUPER STAR的基礎。一方面大多數的文化工作者默默無名的辛勤工作著(並且拿著極低無法過日子(或剛好打平)的薪水,只好再另外兼一份差),大大多數文化工作者只有極少數可能成為SUPER STAR。

迷思三:文化工人通常比工廠工人更不受到制度與上層的控制

這可不一定。如果你看過陳映真的《雲》或許就不會這麼想了。實際上文化工人受到的控制有的時候比工廠工人更多。特別是文化產業在當代來說是一個非常高風險、高投資的行業,因此管理部門變得特別重要(控制所有預算、達到最高成校),以電影產業來說,包括控制拍攝預算、拍攝天數、膠卷用量、拍攝方式等,用非常精細且有效的方式逼迫劇組(更常的時候是據組也以壓榨自己、逼迫自己的方式投入拍攝工作)「使命必達」。由於當今文化(電影)產業也以freelancers為多,對很多工作者而言,若不在當下的工作好好完成使命,則可能難保下一次還有新的工作機會,而在這種惡性循環下。

說了這麼多,並不是勸阻想要進入文化產業工作的熱血,而是唯有我們進入文化產業清楚認識我們的工作環境與自身處境時,才有可能進一步去思索並改改變此種惡性循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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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X 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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